深圳大学:积极争取2021年法硕扩招,并且学习方式变化!
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的重要变化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圳大学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内涵发展和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继续深化改革创新,2021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发生了重要变化。
一、优化招生专业类型结构,从有到优至精,响应社会发展需要
至2020年9月,深圳大学研究生的规模将超过11000人,但学院(部)之间、学科门类之间、专业/类别之间的不平衡问题需未雨绸缪予以重视。2020级研究生扩招后,全校硕士研究生的规模、结构、生源质量亦将面临新的竞争形势。为加快深圳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背景下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发展,我校决定进一步优化学科建设,增加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专业类别。其中,我校将新增机械(核工程)、学科教学(生物)专业,应用化学专业不再招生;部分原非全日制专业,如法律(非法学)、学科教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转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同时,积极争取教育硕士、法律硕士、新闻与传播等专业的招生规模,更好服务鹏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021年,原非全日制专业调整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后,全日制招生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一年。经过政府批准,法律(法学)非全日制硕士学费调整为90000元三年。
研究生教育作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我校研究生教育主动契合国家战略需求,立足本土城市发展规划,从有到优,从优到精,努力实现研究生专业类型结构与培养质量的同步提升。
二、 跨界联合、交叉培养、聚焦前沿、实践创新
三、合理调整硕招初试考试科目,为人才选拔和培养目标搭建科学桥梁
树立科学的考试考核评价导向,建立与培养目标更贴切、更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这为我校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解决硕士研究生招生难点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5号)“硕士生招生一律按新学科目录设置的要求进行,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招生”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高等学校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在下次学位授权审核结束后将不再保留”的文件精神,深圳大学2021年一级学科授权点按一级学科上报招生专业目录,下设具有专业特色和优势的学科方向,不再按二级学科招生。各学院(部)将严格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初试科目,且不设置选考科目。
2021年,我校将全面改革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所有全日制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再选用英语二、改为选用英语一;除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选用数学二以外,所有全日制理工医专业不再选考数学二,改为数学一;除教育部有相关特殊规定以外,所有相同专业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自命题考试科目一致,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差异于复试阶段再行体现。
我校此次改革初试考试科目的举措,加强了对学生基础学术知识及基本学术素养的考察,从招生源头解决学生基础知识薄弱等问题;同时,初试中自命题科目更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这确保我校未来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有良好的发展潜质,有助于全面提升我校硕士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学校将从复试环节,进一步对学生的专业素养、研究特长、创新思辨、道德品行、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查,学院(部)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设置科学合理的复试考核环节,选拔合适的人才。
四、严格落实硕导招生条件审核,为研究生人才培养保质护航
在2021年的招生条件审核中,通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审核的导师1339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1583名,审核通过率约70%。其中,理工医学术学位的所有导师均有在研科研项目,确保以高水平科研项目支撑高水平研究生培养。通过招生条件审核的导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杰出青年22人,长江学者6人,珠江人才33人。通过招生条件审核的导师将列入2021年度的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文章发表于2020年8月12日,以下位为8月4日的招生简章摘编
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本章程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一、报考条件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全日制专业均为脱产学习方式。
三、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五、准考证打印(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英语、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八、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调剂办法。
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①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
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共同排名。
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三)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六)未按规定时间调入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者。
(七)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十、录取类别及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须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无“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
法律(法学):90000;
工商管理(MBA):198000元;
公共管理:99000元;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78,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99,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
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8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新增荔研优学奖学金;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鹏城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1级)》。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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